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委、省政府决定,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进驻沧州,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督导。6月14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在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动员会,督察组组长刘乃民就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作了讲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宋仁堂作了动员讲话。
刘乃民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对沧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的对象是党委、政府及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部门。督导的重点是“六个围绕”。一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二是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台账,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三是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四是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一案三查”情况,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五是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六是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沧州市委、市政府及其扫黑除恶有关部门切实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自觉接受督导,积极配合督导,大力支持督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顺利进行。
宋仁堂表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到沧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对沧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指导和有效推动。沧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统一思想,全力做好督导配合工作。对督导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找准根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机制,彻底解决黑恶问题,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全体成员、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沧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沧州市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进驻沧州市督导的时间为15天。进驻期间(2018年6月12日—6月27日),督导组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317—7566666转2408,专门邮政信箱:沧州市邮政310号信箱,专门电子邮箱:shceczddz@163.com,接受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问题。专线电话开通时间为每天8:00—18:00。督导组只受理沧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沧州市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来源:沧州日报)